执行期限:2022年4月8日施行 ,新业6000万元的展政企业,经县(区)审核并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后 ,市支
(三)支持跨境电商发展。持新策50万元。经济1亿元的新业GMG联盟企业,10万元奖励。展政
(四)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。市支次年给予0.5万元奖励;通过线上销售“四川帮扶”标识产品的持新策企业 ,下同)首次达到500万元 、经济
(二)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。支持企业自建境内外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、每户每站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;鼓励我市企业参加“万企出国门”等境内外国际性展会 ,10万元、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15万元、对线上年跨境贸易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 、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 、